味全檢測放水 擬再傳魏應充

 

檢調偵辦味全油品混摻大統黑心油案,發現味全在檢測油品時,將脂肪酸標準數值放寬,讓油品通過檢測,昨約談負責油品研發、處方調配的味全企劃部長林雅娟及味全中央研究所前研究員王浩昱。


據調查,味全食品六年前,透過頂新製油向大統採購,檢測值從這時開始降低。林雅娟供稱,配方是經過企劃部集體討論後決定,董事長魏應充不管這些細節。


王浩昱說,當初檢測進口橄欖油是參考國外數值,所以脂肪酸標準訂很高,後來向大統購油時,因國內檢測標準較低,才「調降」數據,但仍符合國家標準。


但檢方調查,味全有三種配方需要呈報魏應充,棕櫚油調配比例異常的配方是林雅娟呈報魏應充同意後,才交給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,不排除二度傳喚魏應充。

 

南僑蕎麥麵染銅 副總裁百萬交保

〔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〕南僑化工公司生產的「大膳抹茶蕎麥麵」涉嫌違法使用銅葉綠素鈉,經桃園地檢署指揮檢察事務官、桃園縣調站搜索南僑中壢廠、台北總公司,帶回十一人調查,昨天凌晨訊後將副總裁李勘文、急凍熟麵部總經理周明芬各以一百萬元交保,中壢廠廠長紀俊男、已離職的配方人員黃正忠分別以五十萬、二十萬元交保,其餘人請回。

檢調指出,供應南僑銅葉綠素鈉的上游廠商統園公司,早在九十九年九月就發出「品名變更通知書」給下游廠商,告知所生產的「天然葉綠素」實為「銅葉綠素鈉」。南僑委由律師在偵訊時辯稱這是「添加物超過使用範圍」,檢方認為這似乎企圖將責任轉為行政罰、規避刑事責任;檢調質疑,南僑所涉及的是添加未經許可的東西,且有以銅葉綠素鈉假冒天然葉綠素之嫌,依食管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食管法加重刑度 一行為一罰

工商時報【記者呂雪彗╱台北報導】

行政院政委張善政昨(12)日快馬加鞭完成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審查,針對食品摻偽或假冒刑度從3年以下提高到5年以下,罰則擬從1,500萬元大幅提高至5,000萬元,大幅提高刑度與罰金。為展現決心,最快提周四行政院院會通過。

為重懲黑心業者,法務部要求在條文增列,依食管法所為之行政處罰,「一行為一罰」應該明訂入法。

行政院昨日審查食管法修正草案,重點在罰則與食安保護基金兩項。副院長毛治國晚間再度召集張善政、衛福部等相關官員檢視食管法修正草案條文,針對業者為賺取暴利黑心錢故意使壞,罰則配套是否足夠,建立三級(製造端、通路端、消費端)品管制度母法是否涵蓋等,決再度全面檢視,以免掛一漏萬,最快在本周四排入院會議程。

關於刑度及罰則,原則尊重衛福部建議,對業者有摻偽或假冒,刑度加重,從3年以下提高到5年以下,罰則從1,500萬元大幅提高至5,000萬元。標示不實,由20萬元重罰至400萬元,等於罰提高為20倍。

此外,這次將食安保護基金入法,財源為違法的罰金,公務預算及其他等,用途包括補助消費者團體訴訟費用,健康風險評估等,避免消費者求償無門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法務部也建議,增列二項條文,一是依食管法執行的處罰,其「行為數」之認訂標準由主管機關另訂之。官員說,所謂「行為數」也就是依一個產品、一次製造、一個批號或一個品項的行為違法,就給予不法廠商「一行為一罰」。

最近地方衛生局在查緝不法食用油廠商,也是採取這種一行為一罰方式,但並未明文規定,常令廠商心生不服,法務部要求入法,未來認定一行為一罰,衛福部應明訂清楚。舉例而言,若大統長基油違法添加銅葉綠素;或以玉米加黃豆油,標榜「純」橄欖油;或玉米油加橄欖油以低價油混充高價油銷售,可以一行為一罰,涉及三種行為可以三罰。

另法務部要求,為防業者脫產,消費者、通路廠等求償無門,法務部要求增訂,犯罪所得收益要發還被害人,加害人的財產財務要沒收,若不能沒收應追繳價額。

有此一規定,法院審理時可據以裁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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