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催票、發布民調 最重罰500萬

中國時報【江慧珺╱台北報導】

今天是投票日,北市選舉委員會提醒,依選舉罷免法第56條規定,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;至投票時間截止前,也不得以任何方式,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,違者可處5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。

北市選委會提醒,民眾投票時要攜帶投票通知單、印章及國民身分證,若投票通知單遺失,也可上北市選委會或民政局網站查詢投票所地點;投票時不能攜帶手機及任何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,違者可處3萬到30萬元罰鍰。

本次三合一選舉,在北市同一個里居住滿4個月的選舉人都有3張選舉票。如果在今年7月29日後遷移到不同里,就沒有里長選舉票;如果在8月21日選舉公告發布後遷移到市議員不同選區,如由內湖遷移到松山區,就沒有議員以及里長的選舉票。

選委會表示,開票時民眾可以到開票所參觀,選務人員將依市長、市議員、里長次序開票。本次投開票所除國民黨有推薦監察員外,民進黨及無黨籍市長候選人柯文哲陣營,也都有在各投開票所推薦監察員,強調開票作業絕對公正、公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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